北京保安公司-关于军政训练工作的规定
一、总则。
(一)军政训练工作是提高保安队伍综合素质最基本的方法;是建设一支规范化、专业化保安队伍是北京保安公司最基本的措施。因此,必须下大力气全方位抓好军政训练工作,以达到圆满完成各项勤务工作任务的根本目的。
(二)军政训练应贯彻从难、从严、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。要做到教学一致、训勤一致、分类指导,突出重点,确保训练为工作提供服务,训练为执勤提供保障。
(三)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军政训练工作,把军政训练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。要运用多种模式,采取多种措施,调动多种因素,力争把军政训练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。
(四)军政训练工作采取公司一把手挂帅指导,职能部门具体负责,各驻勤队逐级实施的方法,做到时间、内容、标准、要求、效果五个落实。
(五)本军政训练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和所有驻勤队,是指导与实施军政训练工作的基本依据。
二、军政训练机构。
(一)北京保安公司设训练勤务部。训练勤务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综合军政训练总体计划;负责制定季度分解实施训练计划;负责训练计划的下达、实施、检查、评比、验收、总结。
(二)训练计划的制定要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,做到因地制宜、因时制宜、因人制宜、重点突出,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,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。同时,要充分做好开训前的物资器材、授课内容、教练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。
(三)北京保安公司设教练组。教练组要根据训练勤务部的计划,深入基层对训练工作进行帮助指导,必要时教练组可直接到驻勤队实施重点训练内容。